兰州市院专题学习高检院、省院两个《通知》精神
近日,兰州市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高检院《关于做好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转段工作的通知》、省检察院《关于认真做好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第一阶段几项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由党组成员和检委会委员分任领导、机关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所属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由该院党组书记、华风检察长主持。在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恩崇全文传达两个《通知》精神基础上,华风检察长对全面落实高检院“做好专项整治转段工作”的和省检察院“做好第一阶段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党组高度重视。全市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对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及转段工作的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发挥院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两级院党组要专题研究本院专项整治各阶段工作部署,准确把握专项整治工作的时间节点,坚持不符合条件不转段,不达到标准不转段,做到每个阶段有侧重,有衔接。二要组织深入学习。全市检察干警要集中时间,采取召开全体干警大会集体学习,机关各支部组织学习和干警自学等方式,认真学习领会高检院曹建明检察长、省检察院路志强检察长在全国、全省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和省院《通知》列明的文件篇目。通过集中补课学习,引导干警深刻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规范司法行为提出的新要求,切实增强参与专项整治的责任感、紧迫性和自觉性。三是领导率先垂范。两级院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党组成员、分管院领导和协管专委要参加分管、协管部门的集体组织学习,在做好自身“功课”同时,针对所联系基层院和分管部门实际情况,对专项整治各阶段工作及时跟踪检查,对存在问题督促抓好整改。四要落实主体责任。围绕规范司法行为工作具体要求,全面落实“一岗双责”主体责任,市院机关各部门负责人要锲而不舍抓好日常管理,通过开展与本部门干警“谈心、谈话”,进一步提高每位干警主动应对当前外部环境的能力;通过推行政工纪检督察和干警诫勉谈话,引导干警积极适应“管理规范、遵章守纪”的机关工作新常态,为全面落实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各阶段工作责任奠定坚实思想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