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院三举措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28.06.2016  22:51

      近年来,庄浪县院党组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行并重,采取切实措施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走向深入,做到连续多年无投诉检察人员违法违纪举报,有效提升了检察机关形象,增强了执法公信力。
        一是强化责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处。明确主体责任。坚持党风廉政建设由主要领导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和检委会专职委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纪检监察部门在强化对纪律作风建设督察的同时,强化对干警廉政提醒教育,掌握干警思想状态和纪律作风建设动态分析,及时发现和遏制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院党组积极支持纪检监察工作。落实纪检监察人员列席党组会、检委会、检察长办公会制度,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带头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二是强化教育,健全作风建设机制。积极开展“党纪检纪条规学习”活动,每周运用全国检察干警违法违纪案例对干警进行警示教育,做到警示教育无时不在。加强对新提拔、新进人员的任前、岗前教育,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新调整、提拔的干部,检察长亲自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对新进工作人员,院纪检监察部门分批进行岗前廉政教育。积极开展节前党风廉政教育和进行廉洁执法提醒活动,每逢节假日前,院党组都组织开展一次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对执法岗位进行廉政风险评估,院领导或纪检监察部门对每个案件承办人都进行廉政风险提醒。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积极组织参加廉政知识竞赛,廉政文化书画展等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三是建章立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制定工作规则,规范决策行为。制定本院党组会、检委会、检察长办公会、院务会会议规则,使党组、检委会和检察长的决策有规可依。完善办案工作制度,规范执法行为。修订完善全程录音录像制度、办案安全制度,查封、扣押、冻结款物监督制度,办案说情报告制度,使办案行为有章可循。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行为。根据高检院的财务管理办法,修订财务管理制度、会审会签制度,杜绝违规发放无依据的补助、补贴,使财务管理有据可行。完善机关管理制度,规范日常管理行为。修订公车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派车手续;加强庸懒散软拖等“上班病” 治理,修订考勤制度,使日常管理有制可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