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院“三举措”促进控申检察执法规范化

01.07.2014  20:00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检察院控告检察部门执法规范的通知》要求,针对高检院对基层检察院规范执法情况抽样评估中发现的基层院控告检察部门举报线索管理和相关权利保障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结合本院控告申诉检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灵台县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就该院控告举报线索和申诉案件的受理、办理情况等有针对性地开展了自查工作,及时对工作中存在不规范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一是依托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来促进规范执法。彻底纠正已发现的控告、举报、申诉受理、办理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严格按照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使用要求,做到群众信访一律上线,确保相关信息规范、完整、准确录入,按照系统设置流程报批、分流和审查办理,通过网络运行的“硬要求”促进我院控告检察业务办案工作流程标准化、规范化。
      二是依法公正办理新增业务促进规范执法。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赋予控告检察部门五项新增业务,这些都是检察机关尊重和保障人权、强化监督制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体现,为此,该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工作人员认真学习钻研,积极探索推进,严格依法律按程序规范审查办理新增业务,依法及时公正解决信访人的合理诉求。
  三是扎实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促进规范执法。院党组要求控申部门工作人员必须充分认识到涉法涉诉改革在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方面的作用,认识到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是中央从国家长治久安和依法治国大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对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特别是将信访纳入法治轨道处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定要准确理解和把握涉法涉诉改革意见的主要精神、原则和内容,明确检察机关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范围;为此,该院与公安、法院、司法局召开联席会议,专题研究涉法涉诉信访改革,进一步明确了各自的职责分工,建立起相互衔接机制;进一步规范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流程,建立健全了“统一受理、快速移送、依法办理、监督制约、按期回复、公开答复、合理化解”的内部工作机制;进一步畅通和规范了群众诉求表达渠道,防止因入口不畅激化矛盾,把释法析理、息诉化解工作落实到控告申诉案件办理的各个环节,综合施策,多元化解,使检察机关不断适应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新要求,以扎实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为契机,进一步推动了我院控申检察执法工作更加文明、规范、高效的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