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牌不可怕,可怕的是失信
12月29日17点45分,深圳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决定当日18时起,在全市实行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有效期暂定五年,每年暂定指标10万个,其中普通小汽车每年限制为8万个号牌。
继“北上广”之后,深圳也终于汽车限牌了。可问题来了,此前深圳市的相关负责人曾多次公开强调并承诺,“深圳对私家车不限行不限购,将通过经济手段来调节市民出行方式”,“如果深圳出台这样的政策,一定会广泛听取意见,绝对不会搞突然袭击”。就在一周多以前,深圳市交委负责人还明确表态,深圳不会学习“北上广”。但是突然袭击还是来了,新闻发布会后,多部门组成的“执法队”旋即封锁了部分4S店,禁止汽车交易。连几分钟的时间都不给老百姓留。对此有人这样评论:深圳此举,堪称闪电战。天下武功,唯快不破。
如果一个平民百姓说话不算话,出尔反尔,大家都会称之为骗子。但是一级政府如果不讲信用,老百姓会怎么想,会怎么说。小马飞刀以为,限牌不可怕,可怕的是失信。民以吏为师,政府自身如不能践约守信,就必然会招致企业、个人的竞相效仿,从而导致整个社会信用缺失的“多米诺骨牌”效应。企业或个人失信行为的影响往往是局部的、小范围的,而政府的失信行为造成的影响就往往是全局性、大范围的。一个不守信用、出尔反尔的政府将直接成为公众道德水准普遍降低的加速器,也将成为整个社会信用滑坡的根本原因,对社会信用秩序的混乱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一段时间以来,我们看到,全国很多地方政府均相继出台符合地方实际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规定,对居民个人和企业单位建立失信“黑名单”制度,但在对公众反映强烈的政府失信行为,却大多处在“空白”状态。在要求政府恪守诚信的问题上,再不能满足于道德层面的谴责,而是要将之落实到法律规范上加以约束了。
前几天,在北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开始审议立法法修正案草案。草案提出,“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增加义务的规范”。该条款被普遍认为,地方政府近年来青睐有加的限牌、限购、限行等限制性行政手段,今后将不能再任性下去了。小马飞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