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部署下半年“降事故畅交通” 专项整治交通违法等问题

04.07.2014  10:34

    7月3日,兰州市安委会在市公安局召开“降事故、畅交通”专题会议,对上半年道路交通安全保障工作进行总结回顾,并决定从7月份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事故多发及隐患突出路段、车辆及驾驶员源头、专业运输企业交通、农业机械使用等五个方面进行安全整治。

    会议指出,安全工作成在细节,败也在细节。全市各县区、各管委会、各部门、各企业要紧紧围绕“五整治、一宣传”,做好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要通过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不断改善路面行车秩序。特别是对农村地区微型面包车、货车、农用车和拖拉机非法载客行为,必须做到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绝不姑息。

    会议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好行业管理的职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强对本行业系统交通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进行排查梳理、攻坚整治,务求工作实效。公安交警部门要持续发挥好维护道路交通主力军的作用,严厉打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对一些违法严重、态度恶劣、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依法查办,绝不手软。

    据悉,针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市安委办还将会同公安交警、交通、建设等部门,组成督查组,在10月上旬对各项工作安排部署、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不落实、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得力的要立即纠正;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一律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副市长胥波、咸大明出席了当天的会议。

    降事故畅交通

    7月3日,市安委会在市公安局召开“降事故、畅交通”专题会议,决定从7月份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事故多发及隐患突出路段、车辆及驾驶员源头、专业运输企业交通、农业机械使用等五个方面进行安全整治。

    五大因素

    导致道路交通事故指标偏高

    今年上半年,全市发生各类道路交通事故292起,死亡73人,致伤319人,直接经济损失60.92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14.87%、29.13%、13.87%和26.74%,前5个月,全市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致伤人数分别占全市安全事故总数的60.22%、81.95%、99.59%。

    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居高不下的态势依然存在。摩托车、电动车无牌无照、违法载客、超员乘坐、超速强行等违法违规行为较为突出,已成为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一项重要原因。

    全民交通安全法律意识普遍不强是交通事故频发的重要因素。

    部分行人闯红灯、不走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翻越护栏的现象普遍存在,甚至醉酒后在机动车道随意行走,对道路交通安全带来很大隐患。

    五项整治行动

    剑指农村、城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此次整治工作重点主要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事故多发及隐患突出路段、车辆及驾驶员源头、专业运输企业交通、农业机械使用等五个方面。

    1.开展打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安全整治,重点对客车超员、机动车超速、货车超载和疲劳驾驶及三轮车、拖拉机载人、酒后驾驶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进行严惩。

    2.开展事故多发及隐患突出路段安全整治,将突出国道、省道、城市道路、农村公路等重点路段的隐患排查整治。

    3.开展车辆和驾驶员源头整治,将加强客货运驾驶人、新驾驶人、危险品运输车驾驶人的源头管理。同时还将突出做好城市道路疏堵保畅,缓解城市道路通行压力。

    4.开展专业运输企业交通安全整治,将加强对长途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卧铺客车、校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大型货车和短途客运车辆的安全监管,使用GPS动态监控系统加强监管。

    5.开展农业机械安全整治,将加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安全管理,严厉查处农机载人、客货混装、私自改装、拼装、酒后驾驶、黑车非驾等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管理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此次专项行动能否取得实效,除了方案的制定合理,还要求各责任单位、责任人各司其职,相关管理部门管理到位,宣传到位。

    全市还将全面认真的组织“回头看”,总结梳理,巩固提高,固化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有效措施,建立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长效工作机制。(记者李晓霞实习生俞兆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