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陇西县委、县政府全面加强安全生产 保障体系和监管能力建设

23.12.2014  15:23
定西市陇西县委、县政府全面加强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监管能力建设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精神,陇西县委、县政府及时出台政策,强化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强力推进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宣传培训力度,有效确保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安全生产四项指标同比下降。

      一是目标责任考核权重不断加大。 根据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精神,县政府与17个乡镇、33个行业主管部门和25个重点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在全市率先创新制定出台了《陇西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陇西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考核办法》,将安全生产全面纳入全县社会安全目标责任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后,由县安委办向社会公布,同时抄送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作为领导班子评价和干部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建立。

      二是基层基础工作全面得到夯实。 为了进一步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按照“六有”(有机构、有人员、有场所、有投入、有职责、有制度)标准,陇西县编委会立即研究并下发《关于在巩昌等17个乡镇经济社会发展办公室加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牌子的通知》(陇编委发[2014]28号),决定在全县17个乡镇成立乡镇安监站,在各乡镇经济社会发展办公室加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牌子,并明确了安监站职责。县编办、人社局、安监局联合发文,按一、二、三类乡镇分别核定事业编制4、3、2名,确定了48名乡镇安监站专职安监员。各乡镇都成立了相应的安委会,党委书记担任安委会主任,使乡(镇)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县直各部门也成了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部门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每个社区、村(居)都确定了1—2名安全联络员,县、乡、村三级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初步形成,体制机制逐步完善。同时,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意见》,在已经设立公安派出所的10个乡镇成立了公安交警中队,调剂解决了人员编制和办公经费,充分发挥基层公安派出所和村(居)委会的作用,积极开展农村道路安全整治活动,农村道路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

      三是宣传培训教育全方位推进。 陇西县借助“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由宣传部、安委办牵头,各乡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各企业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全面宣传、解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县各项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重视、支持安全生产工作的舆论氛围。今年以来,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4.5万元在城区主要路段制作安全生产宣传牌10面,并在县安监局内部成立了宣传教育培训股,先后举办乡镇、部门和企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班8期,培训人数达1014人。另外,积极组织498名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参加了市上组织的培训班,切实提高了从业人员安全操作水平和防范技能。同时,在今年10月份县政府常务会议上对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进行了专题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全县各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四是行政处罚力度明显加大。 按照“县政府一季度一督查,乡镇部门一月一检查,企业一周一自查”的总体要求,各乡镇、行业主管部门严格落实“四个一律”要求,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不断加大安全检查行政处罚力度,县安监、质监和消防等部门先后对隐患拒不整改的32家企业,实施行政处罚55.6万元,临时查封2家。通过严厉的处罚措施,促进了企业对安全隐患的积极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