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西县公安局奋战四昼夜侦破“8.31”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案

09.09.2016  06:02

近日,陇西县公安局办案民警经过连续4昼夜的紧张奋战,缜密查缉,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成功侦破陇西县首阳镇“8.31 ”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案。

  2016年8月31日分,该局交警大队接到陇西县公安局110指令:在首阳某路段,一辆三轮车与一辆自行车相撞,一人受伤,一人死亡,三轮车逃逸,要求出警。接警后事故值班民警立刻向大队主要领导汇报,同时,立即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发现一人死亡,另一人已送往陇西县第一人民医院抢救,现场只有一个三轮摩托车保险杠黑色皮套,无其他有价值的线索。经进一步仔细勘查、走访,初步判定:肇事车辆为一红色三轮摩托车,先将两人碰撞倒地,后其中一人又被一辆银白色面包车二次碾压,两肇事车号均不详,先后肇事后都向县城方向逃逸。

  大队领导高度重视案件情况,立即启动肇事逃逸案件侦破预案,立即开展摸排侦查工作,在全面撒网及强大的舆情舆论下,于当日晚22时许,第二肇事者李某某到大队投案自首。经询问,李某某对其驾驶甘J7X5X0号小客车在首阳镇樵家河事故现场将躺在路面的苏某某碾压的事实供认不讳。9月5日凌晨,第一肇事者樵某某投案自首。经询问,对8月31日晚撞人逃逸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樵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