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西:从遗留ATM银行卡取1.5万 女子被判缓刑罚2万元
16.12.2015 19:47
本文来源: 中国兰州网
中国兰州网12月16日消息 陇西一女子从ATM机上遗留的他人银行卡中取现1.5万元,本以为自己占了便宜,没承想还因此被判刑。12月14日记者获悉,许某某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被陇西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
经查,今年5月30日18时许,许某某到某银行陇西县支行所属陇西县巩昌镇东大街分理处一自动取款机上取款时,发现该自动取款机上插有一张被人遗忘的银行储蓄卡,且自动取款机显示取款界面。许某某遂点击取款界面,分6次取走李某某银行储蓄卡上15000元人民币。案发后,被告人许某某于2015年6月2日到陇西县公安局投案自首,并退还全部赃款、取得被害人李某某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许某某冒用他人银行卡支取现金,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许某某具有投案自首情节,可以从轻处罚,且案发后许某某退赔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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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2.2015 1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