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小陇山林区森林公安局在“利剑行动”期间 破获1起重大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

14.11.2014  12:18
    甘肃省森林公安机关开展“2014利剑行动”以来,小陇山林区森林公安局以专项行动为契机,集中精干力量,主动出击,对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威胁生态安全的涉林违法犯罪进行严厉打击。2014年10月11日,小陇山林区森林公安局接报称:有人采伐了3株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红豆杉。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查明:10月6日下午,当地村民李某和闫某为了培育盆景,擅自进入小陇山林业实验局立远林场大沟管护站61号林班10、14、15号小班国有林地内,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红豆杉3株,被管护人员在辖区巡护时发现。鉴于犯罪嫌疑人李某和闫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4条之规定,涉嫌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小陇山林区森林公安局于10月12日对此案立案侦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省森林公安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