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5年度“陇原青年创新人才扶持计划”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学院(教学部),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甘肃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5年度“陇原青年创新人才扶持计划”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甘组电明字[2015]34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15年度人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要求
“陇原青年创新人才扶持计划”全省计划选拔100名左右有发展潜力的青年学术技术骨干、15个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青年学术技术团队进行重点资助,省委组织部分配我校2个个人和1个团队推荐名额。请学校各有关单位根据条件,推荐有发展潜力的青年学术技术骨干作为学校初步推荐对象。
1、推荐范围:在面向全省重点产业、重点学科从事科技研发和学校教学科研工作中取得一定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学术技术骨干或团队负责人。人选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年龄在32周岁以下、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对在全省紧缺急需领域取得科研成果的优秀人才或团队带头人,若其科研成果应用性强,具有向实用型产业转化潜力,即将进行中试或初级市场推广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职称限制。
2、推荐要求:各单位在推荐过程中,以自然科学应用研究为主,要重点向应用型、创新型产业、学科和科研、生产一线倾斜,申报项目尤其注重产学研结合,对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强应用价值。优秀青年人才较为集中的创新型项目,可以团队形式上报。
二、推荐方法及程序
1.组织申报:各相关单位负责“陇原青年创新人才扶持计划”资助对象的推荐、申报工作,对研究确定的初步推荐对象要组织填写《“陇原青年创新人才扶持计划”申报人选情况登记表》(附件1)和《“陇原青年创新人才扶持计划”项目申报表》(附件2)。
2.资格审查:各相关单位依据申报条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重点审核申请人科研水平、创新能力和申请项目的可行性、应用转化前景,特别是其研究成果对甘肃省双联行动和精准扶贫有较为显著的推动作用。
3.项目初审:学校组织专家学者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对项目申报人专业水准和所申报的资助项目进行评审,提出初步推荐意见,报学校党委审定。已申报获批“陇原青年创新人才扶持计划”资助项目的团队和个人不再申报。
4.上报审批:学校确定2个个人和1个团队推荐对象报省委组织部,由省委组织部确定最终入选个人及团队项目。
三、相关要求
1.请各相关单位通知初步推荐对象,上报材料一式3份,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并附电子版,于 2015年 7月 16日下午16:00前报组织人事部组织处办公室(办公楼406室)。
附件1中所指“所在单位推荐意见”为学校填报意见,各相关单位不用填写;“专家评审意见”为省委组织部组织专家评审意见,各相关单位不用填写。
2.根据省委组织部要求,对已经入选的“陇原青年创新人才扶持计划”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请2014年度入选团队和个人,认真填写《陇原青年创新人才扶持计划”项目年度考核表》(附件3),学校在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后,报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
3.未尽事宜请与组织人事部组织处联系。
联系人:杨帆
联系电话:0931-7631137,13519312740
联系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
1、《“陇原青年创新人才扶持计划”申报人选情况登记表》
2、《“陇原青年创新人才扶持计划”项目申报表》
3、《“陇原青年创新人才扶持计划”项目年度考核表》
组织人事部组织处(代)
201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