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通报6起违反八项规定问题

23.11.2015  11:16
原标题:陇南通报6起违反八项规定问题

11月20日记者从陇南市外宣办获悉,陇南市纪委19日通报了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案件,分别是:

1.两当县城关小学违规发放公用取暖费的问题。2014年11月,两当县城关小学用2013年度学校结余的公用取暖费,为本校81名教职工每人发放取暖煤500公斤,共计支出45000元。2015年10月21日,两当县纪委给予校长袁兴强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2.文县劳务移民局违规公务接待的问题。2015年7月,文县劳务移民局在公务接待中提供烟酒,共计支出4530元。2015年10月15日,文县纪委给予局长宋晓文党内警告处分,烟酒费用由其本人承担。

3.文县信访局司机朱文勇公车私用的问题。2015年9月3日(节假日),文县信访局司机朱文勇在未经单位负责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驾驶单位已停用的甘K·10386车辆赴丹堡乡纸坊沟村办理私事。2015年10月15日,文县纪委给予朱文勇党内警告处分。

4.成县住建局副局长赵小林公车私用的问题。2014年10月,成县住建局副局长赵小林接受成县一超市经理焦某的邀请,下班后乘坐单位公车参加其家庭宴会和经营性KTV娱乐活动。2015年10月16日,成县纪委监察局给予赵小林党内警告和行政警告处分。

5.徽县水阳乡卫生院院长李勇违规报销个人手机话费的问题。2013年8月至2014年10月,徽县水阳乡卫生院院长李勇累计公款报销个人手机通信费用共计1530元。2015年9月30日,徽县纪委给予李勇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6.徽县嘉陵镇卫生院院长任凯违规报销个人手机话费的问题。2013年2月至2014年12月,徽县嘉陵镇卫生院院长任凯累计公款报销个人手机通信费用共计1140元。2015年9月30日,徽县卫生局给予任凯行政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