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检察部门支持西和县尾矿泄漏事故环境公益诉讼

26.05.2016  09:37

    原标题:陇南检察部门支持西和县尾矿泄漏事故环境公益诉讼

  近日,记者从陇南市人民检察院获悉,陇南市人民检察院向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支持中华环保联合会因西和县“11·23尾矿泄漏事故”以甘肃陇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为被告,向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环境公益诉讼,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这是自2015年7月全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开展以来,陇南市首例履行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支持民事公益起诉案件。

  2015年11月23日,甘肃陇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下属选矿厂发生尾矿泄漏事故,尾矿库溢流井水下约6米处的拱圈盖板破裂,导致溢流井周围3000立方米以上尾矿砂浆溢出,流入太石河及西汉水水系。泄漏的尾矿中含有锑等污染物,对太石河、西汉水水系的自然生态环境、周边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与财产安全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了严重的损害和持续的环境风险。2016年1月26日,中华环保联合会因该事故向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环境公益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处被告甘肃陇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对其行为造成的损害,承担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日前,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决定受理此案,并将在法定期限内开庭审理此案。陇南市人民检察院将作为支持起诉人继续跟进监督该案件。(记者周者军)

( 编辑:宋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