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院:检察长带头办案 落实司法改革新要求

13.06.2017  15:42

      近日,陇南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魏刚赶赴兰州,在林区分院办案工作区对省检察院交办的一起贿赂案的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讯问,使该案取得重大突破,以实际行动推进员额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落实。
        讯问前,魏刚仔细审阅了案卷资料,向办案人员详细询问了案件具体办理情况和当前存在急需突破的问题。在掌握第一手资料后,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讯问提纲,了解了犯罪嫌疑人的身体状况和安保措施,随后立即对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讯问。“我们是陇南市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现在依法对你进行讯问,并同步进行录音录像…
        检察长从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和工作简历入手,围绕犯罪事实发生的来龙去脉和受贿的心理动机、赃款的去向等方面进行了细致入微的讯问,并对马某某身为领导干部却法制观念淡薄,认为自己收受贿赂只是违纪行为的错误认识给予了严厉批评,耐心为其进行了法制教育。通过检察长的释法析理,马某某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及其社会危害性,亲笔书写了悔过书,并当即表示愿意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办案,尽快退清全部涉案赃款,以实际行动和悔罪态度争取从宽处理。至此,案件侦查取得突破性进展,取得了良好实效。据悉,此案的成功办理,使陇南市院今年查办贪污受贿大要案实现了零的突破。
        自司法体制改革开始以来,司法责任制要求入额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带头直接办案,确保检察官依法办案、履职尽责。检察长亲自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讯问犯罪嫌疑人是陇南市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检察机关领导干部直接办案机制的具体抓手,为全市入额检察官作出了表率,必将促使陇南市检察机关员额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落实成为新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