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院干警李红家庭喜获“全省、全市最美家庭”称号

11.03.2016  12:06

        近日,甘肃省妇联、陇南市妇联召开纪念“三八”妇女节暨“三八红旗手(集体)表彰大会,陇南市检察院干警李红家庭荣获“甘肃省爱岗敬业最美家庭”、“陇南市最美家庭”称号。
      据了解,李红家庭虽没有什么轰轰烈烈的事迹,但夫妻二人都能立足普通岗位,爱岗敬业,倾情投入,无私奉献,深受单位和社会的好评。全家人也能和睦友爱、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共同进步,在自己的平台上绽放光芒。他们出身农村,勤俭持家、尊老孝亲、教子有方,用勤劳双手构筑起一个温馨和美、积极向上、充满正能量的家庭。他们夫妻两人干一行、爱一行,不怕苦、不怕累,在任何一个工作岗位上,都能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李红在林业局工作期间被评为“甘肃省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先进个人”,在检察院工作期间曾荣获“全市办案能手”、多次荣获“机关先进个人”等称号。近日,被单位荣记三等功。她2013年撰写的论文《修改后民事诉讼法构造下的执行监督程序之完善》被《第九届国家高级检察官论坛论文集》采用,撰写的新闻作品《“检察干警真是咱村的贴心人”》获2014年度省院优秀新闻作品一等奖,2014、2015年度被评为“全省优秀通讯员”。主办的陇南市人民检察院政务新媒体获2015年度“全国检察新媒体优秀奖”、全省检察新媒体一等奖。丈夫在学生时代曾获团中央优秀共青团员、甘肃省三好学生等表彰。学校毕业后被分配到徽县一家小型国企工作,先后实现了该企业下属劳动服务公司的扭亏为盈,牵头完成了企业技术改造。业余时间坚持自学,后考入陇南日报社工作,2008年曾获“甘肃省抗震救灾先进工作者”称号,2013年又被市委表彰为“优秀党务工作者”。在负责陇南报社印刷厂企业改制期间,积极维护工人利益,依法办事、廉洁奉公,改制期间无一人上访闹事,获得了印刷厂180多名职工的一致赞誉和尊重。2014年他撰写的《陇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实践与思考》一文获全国思想政治工作优秀论文二等奖、全省一等奖,多年在年度考核中被考评为优秀。两人常和女儿说,“干什么就要尽心尽力、不留遗憾,我们干工作就尽力把工作干好,你当学生就要把学习学好,每个人都应该在自己人生的不同阶段负起不同的责任,对自己负责就是对父母长辈的最大孝顺,也是对社会负责。”女儿自小受父母的耳濡目染,养成了主动独立学习的良好习惯,从小学到高中获得的“优秀班干部”“三好学生”等奖状贴满了家中的一面墙壁,高考取得优异成绩,顺利进入南开大学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