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院加强检校协作加大法律人才培养力度

26.03.2015  15:42

      2015年3月16至17日,陇南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连城带领该院部分理论研究人才走进兰州大学法学院、甘肃政法学院座谈交流,先后与兰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刘斌斌,甘肃政法学院副校长李玉基及教务处处长魏克强、科研处处长郑高键、研究生处处长龚海平、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兰州基地主任刘晓林、法学院院长魏清沂、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刘晓霞、公安分院院长陈君武、公安技术学院院长王秋云等15人进行座谈,就检校合作、携手培养卓越法律人才,实现双方互赢达成共识。
      一是建立检校协作机制。兰州大学法学院、甘肃政法学院与陇南市检察院建立长效互访机制,签订框架协议,加强联系,协调沟通,密切交流,改变闭门教学、闭门调研现状,在人才培养、课题研究、理论探讨、法律适用、学生实习、检察官培训等方面进行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切实落实十八大和十四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培养卓越法律人才提供平台和环境,为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发挥积极作用。
      二是建立实习实验培训基地。兰州大学法学院、甘肃政法学院在陇南市检察院挂牌建立学生实习实验基地,陇南市检察院在法学院挂牌建立检察官培训基地,分阶段定期定额互送学生、青年检察官,全面培养学生的法律应用能力,为学生就业、适应社会工作奠定基础,提供支持;同时,为检察官提供理论学习环境和理论指导,提升检察官理论水平,培养高层次、高素质检察实务人才。
      三是建立课题研究机制。对学校、检察机关分别需要立项的课题任务,调动学生、青年检察官力量共同完成,使课题研究既具有理论水平,又汲取实践经验,多出高质量、高水平精品成果,促进成果转化。以《陇南检察》为平台,对实务案例进行评析交流,共同提高法律应用能力。
      四是建立导师互聘机制。学校在检察机关聘请一定数量的资深检察官,作为学生的实践导师,指导学生进行实践锻炼,并定期为学生讲解检察实务、典型案例等;检察机关在学校聘请一定数量的法学教授、专家,定期为检察官作专题讲座,传授法学理论,破解实践难题。
      陇南市检察院党组历来高度重视法律人才培养,2012年在市检察院建立了兰州大学法学院卓越法律人才实训基地,近期即将建立甘肃政法学院卓越法律人才实习实验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