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检察院机关党委荣获“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07.07.2016  02:01

      2016年6月30日上午,中共陇南市委表彰了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村党支部书记、选派到村任职优秀第一书记。陇南市检察院机关党委荣获“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近年来,陇南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在市直机关党委和市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切实负起“两个责任”,创新开展党建工作,充分发挥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工作迈上了新台阶,连续五年在全省检察系统绩效考评中名列前茅。狠抓理论学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等专题教育活动,夯实了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理论基础。狠抓制度建设,全面落实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制度,深入开展学习《党章》和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活动,建立长效机制,以党建工作的制度建设推进了检察队伍整体建设,提升了党组织的凝心聚力作用。狠抓业务工作,查处了武都区原工信局局长董社有“小官巨贪”等一系列重大典型案件,着力构建社会化的预防职务犯罪网格化平台,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提升了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能力。狠抓专项行动,通过推进“两好两促”、“保民生、促三农”、“两联系、两促进”专项行动、“双联”和精准扶贫工作,切实提高了党员干部服务群众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