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整合卫生资源提升基层医疗能力,解决广大农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按: 陇南市为从根本上解决基层卫生机构医疗设备落后,缺乏优质资源和人才支撑,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发展受到限制甚至弱化问题,同时解决市县区医疗机构编制紧缺,卫生人才不足的问题,通过整合城乡医疗卫生资源、深化管理运行机制改革,实行城乡医疗卫生一体化管理。陇南市采取市县(区)医疗卫生机构兴办分院模式,乡镇卫生院的人、财、物与市县医疗机构整合为一体,促进区域优质卫生资源实现城乡共享,着力解决广大农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陇南市将市县(区)医疗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实行捆绑组团,实行“一院两制”,组建新的区域医疗服务中心,使病床数达到50张左右,使广大农村居民能够就近享受到安全、优质、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真正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的目标。
陇南市整合卫生资源提升基层医疗能力,
解决广大农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陇南市按照“三个统一,三个不变”的要求,整合现有卫生资源,改革管理体制,把县乡两级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融为一体,建立互为依存、优势互补的利益共同体组团发展,实现资源统一管理,合理分工的新的区域医疗中心,让群众享受到“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一是改革管理体制。 将试点乡镇卫生院整体并入所属县(区)医院,由县(区)卫生局管理改为由所属医院直接管理。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甘发〔2013〕22号)精神,将试点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的医疗服务职责划入卫生院,根据需要,也可将相关人员和编制进行划入。
二是整合医疗卫生资源。 在保持县(区)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床位编制总数不减的情况下,合理增加分院(医疗中心)床位,根据《甘肃省市县级公立医院机构编制标准(试行)》(甘机编办发〔2014〕13号)精神,按照床位与人员1:1.4的比例,核定增加人员编制,用于解决因床位增加卫生技术人员短缺的问题。参照全省基层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招考办法,对参与整合的县(区)级医疗机构在全国范围内招考一批医学类大专以上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保持县(区)财政对原乡镇卫生院的财政投入不减,国家和省市对该乡镇卫生院的项目、设备投入不因整合而减少。
三是实现三个统一管理。 人员统一管理。 整合后乡镇卫生院的所有人员由县(区)级医疗机构管理调配,乡镇卫生院人员与县(区)医院人员在福利待遇、职称评审、选拔使用等方面享有同等权利。按照“岗位相对固定,人员按需流动”的原则,由县(区)级医院统筹使用调配人员,实行岗位绩效等级工资制,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分配制度要向乡镇岗位倾斜。 财务财产统一管理。 县乡两级财务统一管理,独立核算;资产统一登记,分别建立台账。乡镇卫生院开展业务所需设备可由县(区)医院灵活调剂使用。加强对乡镇卫生院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指导,规范财务管理。县乡整合前,乡镇卫生院要进行资产造册登记,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并做好资产使用的划分。 医疗业务统一管理。 在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和组织协调下,乡镇卫生院医疗业务由县(区)医院统一管理,按照功能定位和技术要求开展医疗服务。医疗业务管理做到“五统一”:一是统一管理规范。对乡镇卫生院实行统一工作程序、统一规章制度、统一技术规范、统一人员准入。二是统一业务指导。加强对乡镇卫生院开展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爱国卫生等业务的统一指导。三是统一工作考核。建立健全对乡镇卫生院的考核制度,特别加强对医疗质量监控、院内感染监控、预防保健等的管理与督导。四是统一人员培训。乡镇卫生院的人员由县(区)级医疗机构统一进行业务培训,统一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全面提高素质。五是统一药品采购与调配。乡镇卫生院所需的药品和医疗器械、一次性医疗用品,均纳入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全面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四是坚持 “ 三个不变 ” 。 机构设置和行政建制不变。 县(区)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保留各自原有机构设置和行政建制,县(区)医院、乡(镇)卫生院等级不变,整合的卫生院可增挂县(区)医院分院或XXX医疗中心的牌子。 乡镇卫生院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的职能和任务不变。 乡镇卫生院仍然承担行政区域内预防、康复、妇幼保健、爱国卫生、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公共卫生职能,县(区)级医院负责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 财政投入供给机制不变。 县(区)、乡(镇)医疗机构财政投入政策和渠道不变。乡镇卫生院编制内人员工资按现行政策全额拨付。
五是推行 “ 三制 ” 改革。 坚持整合后的医院推行院长聘任制、人员全员聘用制和绩效工资制。进一步改革整合后医院人事管理制度,医院对外仍属于独立法人单位,院长实行委派制,由县(区)医疗机构选拔推荐,征求县(区)卫生局意见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委派聘任,在县(区)医疗机构的领导下履行整合后医院院长的管理职责。对近年新提拔或拟提拔的县(区)医院领导可选派到基层整合医院工作锻炼;整合后的医院人员实行全员聘用,由县(区)级医疗机构根据实际需要聘用选派,对未在乡镇卫生院工作过的医务人员要交流到基层工作,新进县(区)医院和在晋升上一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的工作人员要到所属乡镇卫生院服务1-2年;整合后的医院要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机制,实行基础工资加绩效工资落实职工报酬,根据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综合考核兑现。
六是加快信息化建设。 依托县级医疗机构的设备和技术力量,借助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整合资源组建临床检验中心,影像会诊中心,既解决临床检验、影像诊断专业人员缺乏的问题,又提高检验诊断的准确率。
七是人员工资实行绩效考核制。 按照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内容,分别制定公共卫生、医疗服务绩效考核细则,分别进行量化考核,依据考核结果核发绩效工资和各种福利,确保公共卫生项目管理得到加强,促进辖区内公共卫生与基本医疗服务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