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工商局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

26.10.2016  01:33
   

陇南市工商局近日印发《陇南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细则》,标志着陇南市工商局 “双随机”抽查机制正式建立。

细则》确定了随机抽查工作总则、抽查事项、方法、程序、检查结果公开等,共五章二十条。确定将公示信息抽查和经营行为抽查有机融合,每年对市场主体两次抽查。一季度抽查经营行为,三季度抽查公示信息与经营行为,不定向抽查不低于市场主体总量3%;定向抽查根据本级政府和上级部门的安排、消费投诉举报等情况开展,按照10%至100%比例确定抽查名单。

细则》明确要求市、县区工商局(分局)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和随机抽查检查人员名录库;明确了随机抽查具体组织实施机构和监督机构及监督方式;确定了随机抽查市场主体时不得少于两人,即时填写抽查检查记录表册。

细则》还确定了随机抽查检查结果公开方式。明确抽查检查工作结束后,对抽查检查记录和现场检查记录情况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