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与陇南市公、检、法实务部门签订实践教学基地合作协议

14.07.2015  19:31

 

 

 

 

 

 

 

 

 

为了深入贯彻教育部、中央政法委《教育部 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教高[2011]10号)的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实施和落实甘肃政法学院作为国家“西部基层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的建设任务,为西部基层培养政治业务素质高、专业能力强的法律人才, 7月10日-11日 ,我校与陇南市公、检、法实务部门签订实践教学基地合作协议,仪式分别在陇南市公安局、陇南市人民检察院、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隆重举行。校党委委员、副校长李玉基教授,带领教务处处长魏克强教授、科研处处长郑高键教授及学校法学、公安专业相关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参加了签约仪式。

在仪式上,陇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连城、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钱芙贤、陇南市公安局党委成员纪委书记石振军对李玉基副校长一行表示热烈欢迎,并分别详细介绍了陇南市人民检察院、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陇南市公安局各项情况和近几年的主要工作,对本次合作给予了肯定和欢迎。他们表示陇南市司法实务部门一直非常希望能够与我校合作,这对提升陇南市公、检、法实务部门人员的理论和业务水平有重要意义,作为甘肃政法学院实践教学基地,各部门愿意无条件的向我校学生提供实习和就业机会。

李玉基副校长代表学校就“校地”合作和基地建设致词,并介绍了我校的基本情况及法学、公安专业师资力量、培养目标及近年来的发展和未来工作的方向。他认为学校要进一步提升办学水平,离不开实务部门的大力支持,希望学校与各方实务部门以签订协议为契机,展开深度合作。学生可以到实务部门这样的平台进行实习;教师可以到实务部门挂职锻炼、调研,开展学术活动,使教学科研更加接地气;各实务部门的优秀警务人员、检察官、法官可将其丰富的实践经验传授给学生,也可选择来甘肃政法学院继续深造,达成合作共赢。

签约期间,李玉基副校长一行应陇南市人民检察院的邀请参加了“秦巴山毗邻地区‘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及检委会规范化建设’研讨会”,在研讨会上,李校长与中央政法委政法研究所所长、司改办政研室主任黄太云、全国检察业务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室研究处处长吴孟栓、省委政法冯之东,省、市检察院领导以及省外各市人民检察院代表进行了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