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出台《意见》解决跨县区干部分居问题
11.07.2016 21:07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为了有序解决好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夫妻跨县区分居困难,体现对广大干部的人文关怀,进一步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激情,近日,陇南市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制定出台了《陇南市解决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夫妻跨县(区)分居调配问题的指导意见》。
《意见》规定,夫妻跨县(区)分居调配的范围是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在岗干部职工的配偶,且配偶为本市县(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的干部。调配坚持编制内调配、严格审核身份、能力优先、专业对口的原则。申请调配的干部及其配偶,应为陇南市县(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干部;申请调配的干部及其配偶,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且自参加工作以来,没有任何违法违纪记录。《意见》还对跨县区调配干部夫妻分居年限做出了原则性规定。同时,陇南市解决夫妻跨县区分居调配的方式有三种:一般调配、公开选调和对换调配。(记者周者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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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7.2016 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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