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岁阿婆海口购套房 23年一直办不好房产证
今年75岁的许惠如阿婆1991年在海南省海口市购买一套房子,尽管23年来她一直在忙着为房子办理房产证,可至今房产证仍没有办下来。5日上午,在海口义龙东路科技大厦附楼805房,许阿婆向记者讲述了她多年办证未果的苦恼。“这么多年为办证奔波,我就想给房子一个‘名份’。”许阿婆说。
业主:房产证还没办好,开发商的执照却被注销了
“这栋楼是1990年建好的,第二年我便买下了现在居住的这套房子,可23年过去了仍办不好房产证,真是愁死人了。”说话间许阿婆拿出了一大摞文件材料递给记者:“你看,房款是我付的,房子也是我们一家人住着,购房合同、房地产公司注销证明、水电气缴费证明、物业证明等材料都在,可就差一份房产证。”
据购房合同显示,许阿婆在1991年4月一次性付清房款购买这套房子。“根据我和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协议,我在付清房款后便拥有房屋的产权。”许阿婆告诉记者,当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名为海南省屯昌县开发建设总公司。“购房入住后我一直催促开发商尽快办理个人房产证,谁知该公司要收取高额的手续费,大多数业主都不同意,双方就一直僵持着。等到1995年下半年,业主发现该公司在海口的办事处人去楼空,现在想办证都不知道该找谁了。”
“房地产开发公司不知所踪,业主就这么一直住着,办理房产证的事却一直没有得到解决。”许阿婆说:“直到2012年,我在报纸上看到政府补办无证房产的通知,我便再次为办理房产证四处奔波,近两年跑了海口市政府多个部门都没有结果。”
2012年下半年,许阿婆来到海口市解决办理房产证历史遗留问题办公室并提交了相关材料。“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看过材料后,查证发现原房地产开发公司已于2003年被注销了工商营业执照,而且我的房屋所在大楼办理的是房地产总证。因此他们认为我需要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手段从该总证中划出独立产权证。”
法院:房子的地址名称不同,开发商名称也不一致
许阿婆告诉记者,她自2013年至今,先后两次向龙华区法院提起房产确权诉讼,但均被法院驳回。
据主审该案的法官张子刚介绍,法院无法给许阿婆的房子确权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许阿婆当年签订房屋购买协议时,房屋所在地址为“海口市义龙路龙昆上村63号”,而许阿婆提供的小区物业证明则显示房屋所在地址为“海口市义龙东路62号科技大厦”;其次,购房合同显示与许阿婆签订购房协议的开发商为“海南省屯昌县开发建设总公司”,而该处房地产总证产权人为“屯昌县开发建设总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许惠如没有证据证明她的现居住地对应其提供的总产权证。”
“我房子的地址从未改变,地名不符的原因是1995年地名办把以前的‘义龙路龙昆上村’改为‘义龙东路’。”许阿婆说。5日下午,记者辗转找到了以前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经理林祖贤。林祖贤表示,该公司成立于1984年,公司名字为屯昌县开发建设总公司。“上个世纪80年代公司业务往来使用的名称很不规范,等到建省后又改名为海南省屯昌县开发建设总公司。虽然有两个名称,但其实是一家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