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语文、艺术学习质量监测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语文、艺术学习质量监测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6】5号),2016年教育部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语文、艺术学习质量监测工作。我省有10个县(市区)被列为国家监测样本县,为认真做好2016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语文、艺术学习质量监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测学科与内容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语文、艺术学习质量,以及课程开设、条件保障、教师配备、学科教学和学校管理等相关影响因素。
二、监测对象和时间
监测对象为国家监测样本县(名单详见附件1)义务教育阶段四年级和八年级学生以及相关学校校长、相关年级班主任、语文、音乐和美术老师。
监测时间为2016年5月26日。
三、组织实施
此次监测工作在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进行。各相关市(州)、县(区)要科学谋划、精心准备,严肃纪律,确保监测工作圆满完成。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负责全省监测工作的指导、组织协调和过程监控。
1.以县为主,省市联动。各样本县要成立监测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监测工作,要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制度,健全领导小组集体决策和监督机制,按照相关要求,制定周密实施方案,保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领导有力、组织有序。相关市州教育局要确定1名局领导负责此项工作,并设立1名联络员,负责协调联络工作,确保2016年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顺利实施。
2.高度重视,做好保障。各样本县政府要高度重视,及早准备,协调财政部门设立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专项经费,保障监测必需的各项条件。各市州要加强指导,积极督促各样本县落实监测工作各项要求,确保监测领导机构、人员、经费、条件到位,圆满完成监测任务。
3.全员培训,强化队伍。各样本县要遴选责任心强、经验丰富、品行端正的督学和相关专业人员参与监测工作。要加强对参与监测相关人员的培训指导,做到全员培训,确保其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严格自律。
4.精心组织,稳步实施。各样本县要按照监测工作整体要求,细化每一环节工作要求,责任到人,按时、按要求完成监测各项工作,确保监测稳步实施。要严格执行监测工作规程,按规范组织实施监测活动。测试期间,要加强巡视,监测过程中要加强沟通协调,遇到突发情况应及时向上级请示汇报,不得擅自改变监测工作程序和内容。
5.其他。3月上旬省教育厅将制定下发全省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进行监测人员省级培训。请相关市州教育局将本市州及各样本县监测负责人、联络员信息(包括姓名、单位、职务、职责分工、联系方式)于3月3日前正式上报省督导办,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联系人: 宋伟钢
手 机:18993110504 邮 箱:[email protected]
电话及传真:0931-8283154
附件:1.甘肃省2016年全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样本县名单
2.相关市州及样本县监测负责人、联络员名单汇总表
甘肃省教育厅
2016年2月24日
抄送:相关县(市、区)教育局
附件1:
甘肃省2016年全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样本县名单
序号 | 县区编码 | 地市 | 县区名称 |
1 | 620104 | 兰州市 | 西固区 |
2 | 620121 | 兰州市 | 永登县 |
3 | 620502 | 天水市 | 秦州区 |
4 | 620523 | 天水市 | 甘谷县 |
5 | 620802 | 平凉市 | 崆峒区 |
6 | 620921 | 酒泉市 | 金塔县 |
7 | 620982 | 酒泉市 | 敦煌市 |
8 | 621027 | 庆阳市 | 镇原县 |
9 | 621223 | 陇南市 | 宕昌县 |
10 | 622925 | 临夏州 | 和政县 |
附件2:
相关市州及样本县监测负责人、联络员名单汇总表
市州及样本县 | 人员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 | 办公电话 | 传真 | 移动电话 | 电子邮箱 |
XX 市州 | 监测工作负责人 | |||||||
| 联络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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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样本县1 | 县级监测工作负责人 | |||||||
联络员 | ||||||||
XX 样本县2 | 县级监测工作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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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络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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