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司法:在百姓心中树立起司法的公信与权威
原标题:“阳光”司法:在百姓心中树立起司法的公信与权威——全省法院加强司法公开工作纪实
公众开放日,受邀代表从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综合楼大厅的《清廉图》雕塑前经过。《清廉图》取清莲谐音,寓意全省各级司法工作人员在司法事业中勤勉进取、清正廉洁。 记者 郁婕摄
记者 朱 婕
让案件流程看得见听得到摸得着
2014年7月,当事人燕某来到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大厅起诉。在立案查询等候区,省高级人民法院免费为当事人提供了17种诉讼指南,同时提供多项法律法规单行本;在立案服务区设立了民事、商事、执行等8个立案窗口,一旁的自助触摸屏上有详细的诉讼流程指引。燕某来到书写台写完了起诉状,并在复印机上复印了一份,不多久便办完了手续,拿着受理案件通知书和查询密码,他还特意在自助查询电脑上查询了自己案件的受理情况。燕某一个劲地说:“没想到这么便捷。”
为了让案件流程看得见、听得到、摸得着,省高级人民法院将立案大厅打造成方便群众诉讼的服务型立案“窗口”,配置了公告显示大屏、电子触摸屏及用于宣传的多媒体设备等硬件设施,完善立案公开的载体;在立案服务区,各种流程管理、制度建设全部装框上墙,主动接受当事人监督;及时把好立案审查、申诉复查、再审申请程序关,对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通知其补交,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及时制作不予受理裁定书、不予受理再审申请通知书、驳回再审申请裁定书、驳回申诉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依法送达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告知当事人有关诉讼权利;已经立案的,及时向当事人公开案件案号、承办庭室及联系方式,以便当事人进一步了解案件审判信息,并将立案信息以月为阶段在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显示,当事人也可在电子触摸屏上进行同步查询;今年以来,省法院在立案窗口开通了远程视频立案系统,当事人可以通过该系统与立案法官进行视频通话,咨询相关法律知识、立案程序以及立案所需材料,立案法官经视频便可为其预约立案,“足不出户”当事人便可提起诉讼。
为了给当事人提供“一站式”立案服务,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立案大厅放置了复印机、传真机及长途电话;还专门邀请甘肃银行在立案大厅设立了便民窗口,当事人无需来回跑路,便可在立案大厅内完成诉讼费的交纳与结算。
让庭审活动阳光化透明化公开化
2014年6月13日,省高级人民法院4个正在开庭审理的庭审现场,迎来了一批特殊的“客人”。
“现在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席!”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气氛庄重而肃穆,这里正在公开审理一起抢劫案。
庄严的法庭上,100多个旁听席位坐的满满当当。旁听人员中有部分在甘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省人大代表。
“在案件的听审中最大的感受就是公开透明,这是一种对社会的公开,对当事人的公开,它体现了一种司法的公平公正和接受老百姓的监督,做到了在每一个案件的审理中让老百姓都能够体会到公平和正义,人民法院按照这样的理念长期坚持下去,老百姓肯定会越来越满意的。”全国政协委员尚勋武在庭审结束后这样评价。
拒绝暗箱操作、让公正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是公众的一致呼声。从2011年7月开始,省高级人民法院庭审公开组织代表委员旁听评议庭审。通过开展此项活动,省高级人民法院找准化解矛盾纠纷的突破口和提高法官队伍素质的切入点,健全完善审判管理工作机制,确保实现法官驾驭庭审的能力、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司法公开活动的透明度和人民群众对审判活动的满意度明显提高,让庭审活动真正成为人民群众了解法院、理解法院、信任法院的重要窗口。
省高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审理。各审判庭充分利用宣传栏、电子屏幕、报纸等资源,及时向社会公布案件的当事人姓名或名称、案由、开庭时间和地点等信息,允许当事人近亲属、媒体记者和公众旁听;严格执行诉讼法的规定,对依法应公开审理的案件,做到举证在当庭,质证在当庭,认证在当庭,实现程序公正的源头性治理;对影响重大、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案件,根据旁听人数安排审判场所,尽量满足旁听需要;审判法庭设立媒体席,并设立同步庭审视频室,每年选择一定数量案件按照有关规定与媒体联合进行庭审直播;积极开展庭审评查活动。
[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