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防错防漏,不枉不纵”主题活动

06.06.2018  12:30

      5月24日,甘肃省检察院制定印发《关于在刑事检察中聚焦主责主业,开展“防错防漏,不枉不纵”主题活动的实施方案》,结合办案实际,在全省公诉部门部署开展“防错防漏,不枉不纵”主题活动。活动旨在聚焦主责主业,强化办案责任,提高执法水平,确保案件质量,准确惩罚犯罪,切实保障人权,做到“防错防漏,不枉不纵”,为法治甘肃、美丽甘肃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省院要求,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委、高检院和省院的工作部署,积极适应司法改革新要求,增强大局观念,着眼长远发展,按照“指控犯罪有力、诉讼监督有效、社会治理有为”的总要求,全面履行公诉职能,狠抓执法办案,落实司法责任,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公诉工作品质,努力开创公诉工作新局面。
        据了解,主题活动将以开展业务学习、深入开展自查、组织案件评查、开展优秀法律文书评比、庭审观摩、强化检察官的办案责任、完善主管检察长跟庭评议机制、完善办案风险研判机制和审查把关机制、建立检察管理和监督制约机制等8项具体措施为抓手,达到侦监、公诉部门干警业务素质、能力明显提升,责任心明显增强,案件质量管控机制进一步完善,冤假错案得到有效防止,侦查监督、审判监督方式创新,司法体制改革、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得以落实,案件质量评查更加严格和司法责任错案追究落实到位等目的,确保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活动要求,市级院公诉部门将联合案件管理部门,组织案件质量评查、交叉检查,重点对捕后判无罪案件、起诉后法院判无罪案件、不起诉后提出复议复核案件、撤回起诉案件等开展评查,并加大对评查结果的运用,将评查结果作为考核内容之一,记入个人司法档案,作为评先晋优的重要依据,以此促进办案人员不断提高办案水平和办案质量。对有典型意义和示范效应的案件,组织庭审观摩,原则上县级院观摩庭不少于2个,市级院观摩庭不少于1个,省级院将根据情况,适时组织观摩庭。要加快构建全方位、信息化的业务监管体系,办案流程监管、社会监督等工作机制,坚持放权与强化监督制约并重,加强对检察官办案活动的监督,真正实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发现办案出现质量问题的进行问责、通报,确保放权不放任、监管不缺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