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县普及金融知识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维护金融秩序集中宣传周活动方案

07.08.2015  19:38

 

根据省政府办《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专项行动方案》和《陇南市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决定由县金融办和人民银行徽县支行、相关单位联合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周活动,强化消费者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的意识,推动全县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深入有效开展。为切实开展好此项活动,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为出发点,采取有效措施广泛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案件的发生,维护我县金融秩序稳定与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识别能力,教育人民群众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培养正确的投资理财理念,营造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舆论氛围,并以此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警钟长鸣,达到防患于未然的效果。
三、活动内容
(一)时间 2015年3月30日至4月3日。
(二)组织领导 由县金融办主办,人民银行徽县支行承办,宣传部、广电局、工商局、商务局、工信局、驻徽商业银行及保险公司、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等相关单位积极参与的组织形式开展此项宣传活动。
(三)宣传内容
1.大力宣传有关非法集资处置法律政策,让人民群众明确非法集资是违法犯罪行为,法律不保护,政府不买单,增强“责任自负”和“风险自担”意识,教育人民群众远离非法集资。
2.大力宣传近年来查处的典型非法集资案件,以案说法,揭露犯罪分子的惯用伎俩和表现形式,揭示非法集资的欺骗性和风险性,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引导人民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积极举报非法集资线索。
3.宣传标语、横幅的内容:
(1)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是非法集资。
(2)坚决取缔打击非法集资,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
(3)非法集资是违法犯罪行为,法律不予保护。
(4)抵制高息集资诱惑,理性选择投资渠道。
(5)加大打击非法集资犯罪力度,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6)提高风险防范能力,自觉抵制非法集资。
(7)远离非法集资,脚踏实地致富。
(8)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慎防血本无归。
(9)远离非法集资,拒绝高利诱惑。
(10)防范非法集资,人人有责。
(四)活动方式
1.悬挂宣传横幅。全县15个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直有关单位、六家金融机构及三家保险公司应在各自单位门前或营业网点悬挂标语条幅,并利用现有LED屏幕对宣传口号进行滚动播出,具体内容可参照以上10条宣传标语。
2.摆放咨询台。全县各金融机构及保险公司应摆放咨询台,向人民群众宣传普及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相关知识,具体地点由各单位自行确定。
3.播放宣传片。人民银行徽县支行将选择生动形象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片并发送至全县各金融机构和保险公司的邮箱中,各单位应在活动期间组织员工及客户观看该宣传片。
4. 组织学习活动。各乡镇、县直、驻徽各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在本系统、行业集中时间全面组织学习省、市关于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专项活动有关精神,并由本人向单位写出杜绝参与、远离非法集资的承诺书。
5.发布手机信息。由电信、移动、联通公司负责利用短信平台向客户发送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宣传短信,具体内容可参照以上10条宣传标语。
6.电视宣传及社会宣传。由广电局负责,县电视台在活动期间滚动播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的字幕。各有关单位要利用微博、微信、网络等多种形式和平台介绍非法集资的危害和识别方法。
四、工作要求
(一)各金融机构应在活动结束后5日内,将网点悬挂横幅、组织员工及客户观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片的照片(各1张)以及宣传短信的内容和总数发送至处非办(县金融办)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总结这次活动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不足,以便在今后的活动中及时跟进。
(三)宣传活动中要加强沟通、交流,协作,确保各项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