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抗旱防汛指挥部关于全省抗旱防汛责任人和重点工程防汛责任人的公示(甘旱汛指发〔2015〕4号)
30.04.2015 16:07
本文来源: 水利厅
抗旱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责任重大。为切实做好2015年抗旱防汛工作,落实抗旱防汛行政首长负责制,保障防洪和供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规定和《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各地落实了抗旱防汛行政责任人和重要河流、重点防洪城市、山洪预警“户户知”工程等责任人,并经我部备案,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各级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要按照防汛职责要求,及时上岗到位,督促落实各项防汛措施,切实履行防汛工作职责。汛期要坚守岗位,及时准确掌握汛情,根据防汛抗洪工作需要,及时做出部署。要加强防洪工程调度,组织做好抗洪抢险工作,有效处置突发洪涝灾害,确保措施到位、工作有效,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确保最大程度减轻旱洪灾害损失。要严肃抗旱防汛纪律,严格责任追究,对因玩忽职守、工作不力等造成严重损失的抗旱防汛行政责任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行政监察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防汛监督电话:0931-8735129
1.2015年甘肃省抗旱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
2.2015年甘肃省大中型水库(水电站)防汛责任人名单
3.2015年甘肃省重要河流重点河段防汛责任人名单
4.2015年甘肃省重点防洪城市防汛责任人名单
5.2015年甘肃省山洪预警“户户知”工程运行管理责任人名单
甘肃省抗旱防汛指挥部
2015年4月29日
本文来源: 水利厅
30.04.2015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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