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组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 《甘肃省实施 办法》专题辅导

22.09.2016  21:35

    9月19日,省民政厅举办了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甘肃省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试行)》专题辅导报告会,驻厅纪检组长袁秀智作专题辅导。厅党组成员、巡视员郭华峰主持会议,党组成员、省老龄办主任卢琼华出席会议,厅机关、省老龄办、厅直属各单位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参加了辅导报告会。

    袁秀智对《问责条例》出台的背景意义、主要内容以及《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解读,并结合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实际,对学习贯彻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袁秀智强调,要把学习《问责条例》和《实施办法》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全文学、反复学,学深学透,确保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纪检干部深刻领会、熟练运用。报告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内涵深刻,既具有鲜明的理论指导性,又具有现实的针对性,对厅系统党员干部准确理解把握《问责条例》的深刻内涵,抓好《问责条例》和《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具有很大的帮助和促进作用。

    郭华峰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将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开创了党的建设新局面。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党中央紧紧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把问责作为从严治党利器,先后对一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典型问题严肃问责,强化问责成为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鲜明特色。为规范和强化党的问责工作,党中央制定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制定《问责条例》是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重要保障,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要求,是解决管党治党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是历史检验的总结和新实践的开启。

    郭华峰强调,《问责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着力解决一些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不担当、不负责等突出问题,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重要的制度遵循,对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郭华峰要求,厅系统各级党员干部在学习贯彻《问责条例》和《实施办法》的过程中,要准确把握问责原则、问责主体和对象、问责情形、问责方式及《问责条例》与其他法规的关系。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不能坐而论道,要真正把自己摆进去,强化使命担当、勇于铁面问责、层层传导压力,在执行中细化完善配套措施,体现制度的严肃性,使问责制度真正富有生命力和威慑力,确保各项问责制度落到实处。

                                                              (厅直属单位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