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问政,小微信背后还需做大功课

08.08.2014  16:52

  “重庆检察”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及其微官网今天正式开通,市民通过手机即可在该平台上举报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行为,对人民检察院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以及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民事、行政判决、裁定不服的也可以进行网上申诉。此外,通过“检务指南”“通知公告”“检察新闻”等栏目,市民可以及时全面地了解和掌握市检察院的检务公开和权威发布情况。(8月7日《人民日报》)

  微信平台的建设是重庆检察院便民利民的一项重大举措,但是要让这项便民举措发挥真正的功效,重庆检察院还需再接再厉在小微信的背后做好大功课,不能让便民措施沦为了形象工程。

  第一项功课是要做好信息公开课。要充分利用好微信平台需要做好信息公开课,首先要摒除落后的把舆论当敌对方的信息意识,不把舆论当洪水猛兽,在信息安全的范围内做好信息公开,要敢于面对社会舆论,善于引导社会舆论;其次保证信息的时效性,做到对可发布信息迅速发布,对谣言立刻辟谣;第三转变传统的宣传话语套路,变“官话”为“人话”,善于借鉴网络化、图像化和生动化的表达方式,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信息公开。

  第二项功课是要做好信息保密课。重庆检察院的微信平台作为市民检举腐败行为和判决结果申述的平台,必然涉及大量举报人和申述人的个人信息。对于举报人和申述人,检察机关必须做好信息保密工作,除非相关法律要求,否则不能随意公开和透露举报人和申述人的个人信息。其中,尤其需要大力做好举报人的保密工作,一旦信息泄露,将直接威胁举报人的个人财产和生命安全,打击社会大众举报贪腐行为的信心和勇气,不利于反腐工作的进行。

  第三项功课是要做好问题办理课。微信只是一个形式,要真正与民便利还需做好实实在在的业务工作。首先对群众举报的腐败问题,要快速回复,认真查办,做到面对问题不回避,对案件查办结果要及时公布和回复;第二群众对判决结果的申诉要迅速回应、办理,并告知当事人;第三对群众反映的其他问题要及时回应和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说明原因并尽可能告知处理渠道。

  在转变政府职能,建设现代服务型政府的过程中,形式创新只是表面,在微信、微博等新形式不断被运用到政府工作中时,政府机关必须做好形式创新背后的业务功课,只有为政理念转变了,业务工作到位了,便民利民的创新举措才有价值和生命!

  文/李落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