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财政部门强化省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

27.07.2018  13:40

      近日,甘肃省省财政厅印发《关于申报2019年度省级预算绩效目标的通知》,启动了2019年省级预算绩效目标编审工作。《通知》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谁分配资金,谁审核目标”的原则,明确了省财政厅、省直其他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在绩效目标管理各环节的主体责任,建立了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机制,理清了工作责任,以保证预算绩效目标编报质量。

  据介绍,预算绩效目标编审已成为预算编审的前置环节,今后绩效目标将作为预算编制、执行、审计的约束性条件,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有机融合,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规范性。今年省级预算绩效目标编报扩大了覆盖面,在已有经济事业发展类专项绩效目标管理的基础上,新增工作经费类和省对下转移支付两类专项绩效目标编审,将所有纳入省级项目库管理的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的申报范围。同时,扩大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报范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的数量比上年增加10%。绩效目标申报范围已覆盖所有省级一级预算部门和所有省级专项。

  为使省直部门绩效目标更贴近部门职能,今年省财政厅进一步细化了绩效指标,由上年的仅设置一级指标,细化到二、三级指标;新增工作经费类10大项专项资金绩效指标;分财政专项类别设置涵盖农业、教育、环保等16个领域、109个专项,共4000多条绩效目标个性指标,最大限度提高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编制的质量和公信力。

  省财政厅还研究设计了一套绩效目标审核评分标准,从绩效目标完整性、相关性、适当性、可行性四个方面按权重设置43个评判指标。特别是对扶贫、重大政府投资、环保等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邀请第三方机构、专家共同组成专家评审组,从项目预算的适当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重点审核。为推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靠实绩效目标管理主体职责,省财政厅还对各级财政部门从事预算绩效管理人员进行了政策理论和工作实务培训。(记者沈丽莉  杜雪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