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对境内长城保护管理工作启动专项督察

31.07.2016  21:07

  新华社兰州7月29日专电(记者张文静)甘肃省文物局将在全省长城沿线11个市州38个县区和兰州新区辖区,就长城“四有”等基础工作落实、长城监管与执法常态化机制建立、涉及长城的文物违法犯罪案件查处、长城保护政府责任落实等情况开展专项督察,此举旨在提升长城保护管理水平。

  记者从甘肃省文物局了解到,此次专项督察采取国家文物局和省文物局督察、市县自查、随机抽查相结合,案件督办、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开展。甘肃省文物局采取听取汇报、查验资料、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察,对涉及长城的重大违法犯罪案件进行督办。

  甘肃省文物局安全督查处工作人员梁建宏介绍,此次督察时间为今年7月至10月,分为安排部署、市县自查、国家文物局和省文物局督察、汇总通报等四个阶段。督察期间,甘肃省文物局按照国家文物局印发的对照督察方案和《长城执法专项督察对照检查表》检查评分,对问题突出、分值较低的地区,将向地方政府通报。

  梁建宏表示,甘肃将督促落实长城保护地方政府责任,完善长城保护基础工作,建立长城监管与执法常态化机制,严肃查处一批破坏长城本体及历史风貌的违法犯罪案件,切实提升长城保护管理水平。

( 编辑:信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