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确定4市5县10镇试点创新市政基础设施投融资机制

13.04.2015  09:33

  原标题:我省确定4市5县10镇试点创新市政基础设施投融资机制

   中国甘肃网4月13日讯 据甘肃经济日报报道 (记者 李明娟 实习生 刘兴云 薛风)4月10日,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我省已正式确定金昌市等4个城市、永靖县等5个县城、永登县河桥镇等10个建制镇开展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创新试点工作。

  今年,我省将大力引进社会资本投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平等协商、风险分担、互利共赢的原则,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投资城镇供水、供热、燃气、污水垃圾处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处理、城市综合管廊、公园配套服务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对于具有明确的收费基础,并且经营收费能够完全覆盖投资成本的项目,可通过政府授予特许经营权,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建设-拥有-运营-移交(BOOT)等模式推进;对于经营收费不足以覆盖投资成本、需政府补贴部分资金或资源的项目,可通过政府授予特许经营权附加部分补贴或直接投资参股等措施,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建设-拥有-运营(BOO)等模式推进,建立投资、补贴与价格的协同机制;对于缺乏“使用者付费”基础、主要依靠“政府付费”回收投资成本的项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依法依规为投资者配置相关经营资源,稳定投资回报,采用建设-拥有-运营(BOO)、委托运营等市场化模式运营,政府合理确定购买内容,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我省相关部门已联合下发《关于创新全省城镇市政基础设施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市州人民政府改革创新,激发现有投融资主体活力,整合改造,合理配置县市区投融资主体的职责,鼓励通过实体企业并入、资产划转、赋予特许经营权和资本注入等多种方式,降低资产负债率,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引进专业人才,将融资平台改造为集投资、建设、运行、服务于一体的投融资主体,使其既能承担公益性项目建设,又具备市场竞争力。同时,明确提出省内各级财政通过投资补贴、资金注入、担保补贴、贷款贴息、股权投资、资本注入等方式支持城市污水处理、垃圾处理、供水、燃气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根据《意见》,我省将在试点基础上探索积累经验,然后向全省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