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一镇政府盖楼欠40万10年未还 称将统筹还款

15.10.2014  12:42

  中国兰州网10月15日消息 日前,家住儋州那大镇的王女士反映,其丈夫生前给儋州兰洋镇政府盖住宅楼,但是已经时隔十多年时间了,还有40余万元的工程款未还。兰洋镇政府回应已由市里统一解决,儋州市审计局表示已审计上报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统筹逐步还款。

  王女士称,1993年兰洋镇政府与海南省第五建筑工程公司儋州公司签订《建筑安装工程合同》,建设镇政府住宅楼。工程于当年九月开建。2000年,王女士丈夫去世。

  然而由于兰洋镇政府工程资金筹措不足等原因,导致工程久拖不能完工,承建方多次要求工程结算。2004年2月,兰洋镇政府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对已完成的工程部分进行结算,经结算核定工程造价为157万余元,兰洋镇政府共拨给承建方100余万元,当时尚拖欠承建方工程款54万余元。

  做完结算后,王女士又多次到兰洋镇政府讨要被欠下的这笔钱,每去一次兰洋镇政府就还一点。2012年,儋州市审计局对该笔债务进行审计,审计认定尚欠43万余元未还。

  兰洋镇党委书记王国臣介绍,这是历史遗留债务,镇政府也认账,但是因为镇政府财力有限,所以每次王女士讨要债务时,镇政府也只能一次还给她几千或一两万元钱。王书记介绍,2012年时市审计局和财政局牵头,对符合条件类型的公益性乡村债务进行审计,清理债务债权关系,从那时起这笔债务便交由市里统一解决。

  儋州市审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审计局从2009年起至今共分三批对公益性乡村债务进行审计,2012年审计的属于第二批,已经将审计结果递交到儋州市财政局,再由财政局根据年度的财政状况统筹还款。(南国都市报记者王龙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