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霍城镇“四结合”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

08.07.2014  13:09

今年以来,霍城镇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高度重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作为全镇的一项惠民工程来抓,采取“四结合”措施,全面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村内征收和亲属促收相结合。针对外出人口多、工作难度大的现状,各村采取“先易后难、先内后外、先近后远”的办法,对外出流动人口以村为单位,积极主动联系,动员家属,实行在家属带动下完成征收工作,切实提高参保率。白天入户和夜晚上门相结合。针对群众日出而作,日落而歇的实际,镇村干部采取“白+黑”、“5+2”的工作模式,白天跑田头地边,夜晚串门到户,不厌其烦的宣传政策,解决了干部和群众之间的时间错位问题,工作上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典型带动和家庭联动相结合。以点带面,积极培养带动和家庭联动相结合先进典型,实现整体推进是先进村的普遍做法,以家庭为基点,实行家庭联动,发动 60周岁的“直接受益人”和在家人群对子女和外出人口进行联系,动员参保。工作落实与治庸问责相结合。该镇把推进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落实与治庸问责相结合。养老保险工作纳入干部考评,进一步明确了镇、村干部工作责任,严格实行考核奖惩,在全镇上下内形成了奖勤罚懒、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截至目前,全镇16个村共有10273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其中缴费人员9054人千余人,收缴养老保险费134.7余万元,参保率达88%。(安柏涛 王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