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违规放贷逾 64亿元

19.06.2014  04:47

    据新华社电审计署18日发布了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结果。此次审计也发现了3家金融企业存在违规放贷、财务管理混乱等问题。

    国家审计署公布的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2012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结果显示,中国银行存在违规发放贷款、违规办理票据业务、违规办理存款业务等问题。其中,2004年以来北京、辽宁、河北、江苏、浙江和广东6家分行违规发放贷款共计64.29亿元。

    国家审计署表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审计署2013年5月至8月对中国银行2012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审计了总行和北京、辽宁、江苏、河北、浙江、广东、深圳等7家分行和两家直属公司,涉及资产总额71125.57亿元,占全行资产总额的56.09%。

    审计发现中国银行存在五个方面的主要问题。一是违规发放贷款。2004年以来,北京、辽宁、河北、江苏、浙江和广东6家分行违规发放贷款共计64.29亿元,其中2012年发生15.19亿元。具体情况:违规向不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和项目发放贷款23.11亿元;违反程序发放贷款39.87亿元;违反国家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等1.31亿元。

    二是违规办理票据业务。2009年以来,河北、浙江和广东3家分行违规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及开立信用证等共计32.49亿元,其中2012年发生31.49亿元。

    三是违规办理存款业务。2011年至2012年,江苏分行为完成存款考核指标,要求4户企业将公司资金4845万元转至其法定代表人及银行员工开设的个人账户,在存款考核过后再将资金退还。此外,河北分行还存在财政性资金未在代理国库存款科目核算的问题。

    四是收入确认和计列不准确。一是2009年至2012年,中银保险有限公司和北京分行少计或延期确认收入2121.16万元,其中2012年发生351.43万元。二是2010年至2012年,北京和河北分行将同业资产转让等取得的利息收入记作中间业务收入,金额共计5.26亿元,其中2012年发生1.2亿元。

    五是费用开支不规范。2010年以来,中国银行总行和北京、江苏、河北、浙江、广东及深圳6家分行存在审批招待和宣传费不严格、在其他费用中额外列支奖金福利以及账外收支地方政府奖励等问题,涉及金额2.33亿元。

    审计署表示,中国银行对发现的问题正在组织进行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中国银行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