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核安全局肖铮副局长对省环境应急中心工作进行调研指导

15.10.2014  12:48

10月10日上午,省核安全局肖铮副局长莅临省环境应急中心调研指导工作。

在听取了应急中心前三季度工作及2015年工作思路汇报后,肖铮副局长对省环境应急中心在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应急联动、风险隐患排查督查、突发环境事件处置、信息报送、重点风险企业信息调查和重污染天气应对等方面的工作给予了肯定,并就中心需要进一步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 一是 要紧紧围绕省厅“十大任务,五项措施”,在确保环保目标责任书圆满完成的基础上,重点做好环境风险防控、突发环境事件应对、企业风险等级划分、环境应急全过程管理、应急能力建设等工作。 二是 要进一步加强环境应急业务理论学习和交流,提高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是 要督促各市(州)改变思想认识不到位、职责定位不清和人员素质满足不了新形势需要等问题,通过内强素质以弥补客观条件上的不足,积极防范环境风险,保障全省环境安全。 要创新环境应急预案管理机制,督促市(州)、县(区)环保部门规范预案备案权限和流程,落实县(区)环保部门预案备案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