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执法、铁腕执法 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

06.02.2015  12:35

2015年1月31日至2月1日,第五督查组对嘉峪关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开展第三次督查工作,督查按照方案要求,采取暗查、突击检查、明查相结合方式进行。

督察组首先对园区的企业入驻类型和企业数量进行核实,并查看园区配套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嘉峪关工业园区内集中供热设施、污水收集管网、污水处理厂及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均未配套建设,其中:嘉北工业园区域虽有酒钢(集团)公司工业固体废弃物垃圾场1座,四周虽设置围栏,但未能达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要求。目前,园区部分企业已将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倾倒于该垃圾场堆放,但仍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防止污染产生。

同时,第五督查组对入驻嘉峪关工业园区的甘肃东兴铝业有限公司、甘肃中威斯铝业有限公司、嘉峪关俱进矿业有限公司等公司进行暗查和突击检查。

其中,甘肃中威斯铝业有限公司存在未批先建,违规生产等问题,且生产中配套的除尘设施未运行,铝渣分离车间收尘设施设置旁路、危险废物贮存库房不规范、铝屑露天晾晒、危险废物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擅自转移等违法问题。

嘉峪关俱进矿业有限公司存在项目未批先建、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原料、废渣混堆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