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执法”岂能成为“商业模式”
身怀六甲的29岁孕妇吴良彩发帖称,自己被当地警方“钓鱼”信用卡“套现”后,以“送去坐牢”相威胁,逼她再钓“下家”。最后不得已向警方缴纳了近2万元罚款,却没有得到任何收据。在实名举报涉嫌“钓鱼执法”的警察后,她被立案成为犯罪嫌疑人,目前取保候审。其举报的公安涉嫌“钓鱼执法”案已由南宁市公安局纪委移交至南宁市检察院。(9月9日《北京青年报》)
在这则新闻当中,警察开出的罚款是可以讨价还价的,先是要罚20万,看在老乡的份上,罚10万。到底罚多少,可以狮子大张口,可以随意更改,由个人说了算。收取罚款不给任何收据。其次,只要配合再钓“下家”,是可以将功赎罪的。配合的,他们想放人就放人。不配合的,想送去坐牢就送去坐牢。在这起“钓鱼事件”当中,法律被践踏得“体无完肤”。
这个“钓鱼执法”的小团伙手法非常娴熟,他们不在自己辖区“钓鱼”。在被举报后,参与“钓鱼”的“胖警察”至今无法找到。可以想像一下,“胖警察”要么是一个临时工,要么是社会上的混混,当然也有可能是其他单位的人。一旦出事,他就溜之大吉,造成线索断了,为调查事实真相制造麻烦,可以看出他们是经过精心策划的。他们围绕着“被钓鱼者”急于出去的心理,围绕着“被钓鱼者”的恐惧心理,围绕着“被钓鱼者”将功赎罪的心理,最终把结果落实到自己捞钱的目的上,而且是屡试不爽。
在扣押“被钓鱼者”后,警察逼着他们再钓“下家”,一般人都会配合。这个团伙形成一个非常稳定的“商业模式”,真是财源滚滚,比办连锁企业还挣钱。一直以来,在这个“商业模式”下,这个小团伙到底“钓”了多少人,敲诈了多少钱,这些钱又是如何分配的?
可以假设,如果吴良彩没有录音没有视频,她将有口难辩;如果吴良彩不敢站出来,没有人敢站出来,这样的事情就不会为世人所知道,不会引起重视,丑闻不知何时才能曝光,也可能永远成为刷卡群体内部众所周知的“秘密”。
其实“钓鱼执法”由来已久,比如对于嫖客的“钓鱼执法”已经是众所周知的。但是没有几个人敢站出来举报,敢站出来为自己主张权利。他们之所以不断得逞,“被钓鱼者”自身做的是不光彩的事,会以嫖客的身份被关进去是原因之一。如果他们本身没瑕疵,“钓鱼”的警察也无从下手。更重要的是,法律不断被无情践踏。执法机关可能随心所欲,可以收取钱财,可以爱做笔录就做,不想做就不做,可以更改笔录,对“被钓鱼者”可以随便扣押,威胁恐吓。在这样的现实环境下,还有哪一个“被钓鱼”的人敢站出来举报?如果公民的人身权利没有保障,如果举报人无法得到保护,将来这样的事情还将不断发生。这才是最可怕的!
文/陈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