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严格司法鉴定准入管理 整顿系列司法鉴定违法行为
图为甘肃省司法厅发出的《司法鉴定行业提升公信力倡议书》。 甘肃省司法厅供图 摄
中新网兰州4月8日电 (记者 崔琳)甘肃省司法厅8日披露,该厅于2020年4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清理整顿工作,旨在进一步严格司法鉴定准入管理,加强执业监督,严肃查处和有效预防“金钱鉴定、人情鉴定、虚假鉴定、挂名鉴定”等违法规范行为。
此次清理整顿期间,甘肃将聚焦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准入条件是否合格,执业许可证是否齐全、有效,业务类别是否属于法定登记范围。同时对没有经过有关机关批准在司法鉴定机构兼职的公务员,由所在司法鉴定机构进行清理和解聘;对辞职或退休的公务员,原系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其他担任县处级以上职务的公务员辞去公职未满3年,其他公务员未满2年,在司法鉴定机构兼职的,由所在鉴定机构进行清理和解聘。
在严格质量监管方面,全面核查第三方评价工作,对司法鉴定机构同一鉴定事项连续两次能力验证结果为不合格的,停止执业并限期6个月内整改,整改后仍不能满足基本能力要求的,予以注销;通过文书质量评查发现司法鉴定人能力水平存在严重不足,停止执业并限期6个月内整改,整改后经甘肃省司法厅委托当地司法鉴定协会或组织专家评审认为仍不能胜任司法鉴定工作的,予以注销。
此外,甘肃省司法厅将严格监督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执业活动的。对违反《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等有关规定的,依法给予处罚;对“金钱鉴定、人情鉴定、虚假鉴定、挂名鉴定”或者鉴定意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严重损害司法鉴定行业形象和公信力的行为,要坚决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追责行为还包括,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或者执业类别从事司法鉴定活动;司法鉴定人私自接受委托;违反司法鉴定程序从事司法鉴定活动;司法鉴定人经人民法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作证;支付回扣、介绍费、进行虚假宣传、违规设立接案点等不正当行为;违法司法鉴定业务档案管理规定;拒绝接受司法行政部门监督、检查等。
据甘肃省司法厅透露,该厅将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联合省司法鉴定协会适时通过组织座谈、电话沟通、随机抽检等形式,对各市州清理整顿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对贯彻落实不力的,将予以通报,以此提高司法鉴定服务质量和社会公信力,促进司法鉴定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完)
甘肃新闻网 【编辑:史静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