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十条金融新措施将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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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新闻网兰州8月8日电 据西部商报报道:区别对待,积极支持重点领域和行业的转型调整;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提高金融业竞争力,积极争取在兰州创设民间资本控股民营银行和金融租赁公司……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十条措施,助推甘肃省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支持重点领域和行业转型调整
甘肃省将落实有扶有控、有保有压的信贷政策原则,着力加大对新能源和新能源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信息技术、现代物流、节能环保等战略新兴产业的融资支持力度。围绕我省“3341”项目建设,努力保证各类符合条件的在建、续建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的合理融资需求;积极支持省内铁路、高速公路和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城市基础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1236”扶贫攻坚行动等民生工程推进实施,为加快丝绸之路甘肃段建设提供坚实金融保障。
积极改进提升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
甘肃省鼓励金融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量身订制型融资、结算、咨询等综合金融服务。积极探索通过风险投资、信用卡、票据融资、众筹平台和互联网金融等方式,有效拓展金融服务覆盖面,增强小微企业融资可获得性。加强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专营机构建设,优化银行基层网点布局。鼓励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贷款实施“年审制”管理,进一步简化审贷续贷手续。积极支持省内符合条件的银行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支持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区域集优集合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扩大企业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发行规模。切实加快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建立全省统一的小微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研究建立省级信用再担保公司,进一步完善融资担保体系,增强对小微企业的融资增信能力。
争取开展消费金融公司试点
甘肃省将紧紧抓住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完善银行卡消费服务功能。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确定购房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方便公积金提取,及时满足居民家庭首套自住购房合理贷款需求。办好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鼓励发展商业助学贷款。研究制定消费金融发展指导政策,大力支持金融机构开发大宗耐用消费品、信息消费、旅游消费和各类新型消费等潜在消费信贷市场。积极争取在我省开展消费金融公司试点。
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
甘肃省将支持发展稳健、经营规范的省内村镇银行,通过吸引民间资本适当调整股东持股比例结构,增强信贷投放能力。积极争取在兰州创设民间资本控股的民营银行和金融租赁公司。鼓励经营规范、业绩良好的农村小额贷款公司不断扩股增资,积极创造条件升转为村镇银行。切实加强我省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政策研究谋划工作。
原文标题:十条金融措施支持我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争取在兰设民资控股的民营银行
原文链接:http://www.xbsb.com.cn/site1/XBSB/html/2014-08/08/content_106525.htm
甘肃新闻网 | 【编辑:徐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