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金融支持企业去杠杆工作实施方案

11.03.2016  12:02

  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落实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甘肃省金融支持企业去杠杆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指出,我省将落实差别化信贷政策,对长期亏损、失去清偿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僵尸企业”,或环保、安全生产不达标且整改无望的企业及落后产能,坚决压缩退出相关贷款。

  《方案》指出,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新能源汽车、二手车的贷款首付比例,合理扩大汽车消费信贷,支持新能源汽车生产、消费及相关产业发展。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坚持区别对待、有扶有控原则,对钢铁、有色、建材、煤炭等行业中产品有竞争力、有市场、有效益的优质企业继续给予信贷支持,帮助有前景的企业渡过难关。支持工业企业积极稳妥化解产能过剩,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未取得合法手续的新增产能建设项目,一律不得给予授信;对长期亏损、失去清偿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僵尸企业”,或环保、安全生产不达标且整改无望的企业及落后产能,坚决压缩退出相关贷款。将“去产能”与“去杠杆”相结合,限制产能过剩企业融资规模,严格控制信贷资金用途。

  《方案》要求,加大企业直接融资的支持力度。支持省属企业通过引进财务投资者、战略投资者等方式,实施增资扩股。对政府支持的骨干企业,通过注入国有资本收益预算资金、政府引导基金等方式,壮大实收资本,提高股权融资比例,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资产负债水平。鼓励企业扩大发行标准化债权产品,替代其他高成本融资方式。对运作规范的工业企业,在完善偿债保障措施的基础上,支持其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用于调整债务结构。

  《方案》指出,探索推进产融对接融合。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集团设立财务公司。支持大企业设立产业创投基金,为产业链上下游创业者提供资金支持。积极稳妥推进投贷联动试点,有效防范风险,支持科技创新创业企业健康发展。建立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发展投资基金和PPP项目储备库,在交通运输、能源、水利、市政工程、环境保护等领域引入社会资本投入,降低承担政府公益项目企业的负债率。

  《方案》明确,扩宽企业兼并重组融资渠道。完善并购贷款业务,进一步扩大并购贷款规模,合理确定贷款期限。进一步推动金融机构对兼并重组企业实行综合授信。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优先股、可转换债券等筹集兼并重组资金。对于暂时困难、未来现金流有合理市场预期的企业,通过债务重组等多种方式有效降低其债务负担和杠杆率。

  《方案》强调,积极稳妥做好“僵尸企业”信贷退出,维护银行信贷资产安全。充分发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作用,建立健全部门间联合惩戒机制,对恶意逃废银行债务和“恶意脱保”企业、个人形成强有力约束。督促银行用足用好现有核销政策,加快核销进度,做到“应核尽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