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成我省首个全国文明城市

03.03.2015  02:59

    兰州晚报讯(通讯员苏小虎记者雒焕素)近日,在北京举行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学雷锋志愿服务大会上,金昌市以全国地级市第十名的优异成绩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成为我省首个获此桂冠的城市。

    早在1985年,金昌市就提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口号,从此踏上了文明城市的创建之旅。多年来,在中央文明办、省文明委的正确领导和精心指导下,金昌历届市委、市政府把创建文明城市作为一场接力赛,发扬“艰苦奋斗、和谐进取”的金昌精神,以创建促文明、以文明促发展、以发展惠民生,年年都有新举措,处处都有新变化,城市形象明显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显著改善。先后被命名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连续3次荣获“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称号,走出了一条西部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特色之路。

    全国文明城市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是目前国内城市综合类评比中的最高荣誉,是最具价值的城市品牌。此次获得该称号,是金昌的一件大喜事,对于提升城市形象、促进科学发展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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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州晚报讯(记者赵雨欣)3月2日,记者了解到,雁南街道天庆嘉园社区等11个单位被评为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

    这11个单位分别为:兰州市雁南街道天庆嘉园社区,兰州市城关区地税二局、甘肃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兰州市殡仪馆、甘肃省审计厅(机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机关)、甘肃省公安消防总队(机关)、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兰州机场公司、中国农科院兰州牧药所、甘肃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雁南街道天庆嘉园社区是唯一的社区基层单位。此外,永登县苦水镇、榆中县来紫堡乡冯湾村被评为全国文明村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