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院对加强反渎办案工作提出新要求

30.05.2014  18:07

      全省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工作会议召开后,金昌市院反渎部门认真组织全体反渎干警全面学习省院副检察长李东亮在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对反渎工作的提出的要求,紧密结合全院反渎工作开展情况,就深入推动反渎办案工作提出两方面的新要求。
      一是多措并举,拓宽案源渠道。一要不断拓展案件线索来源。努力走出反渎办案工作无案可办、无米下锅的困境,进一步拓宽案源渠道,全面落实市院渎职侵权案件线索管理办法,加强与本院控申、侦监、反贪、公诉、民行、监所等部门的联系,建立信息沟通机制,从各部门办理的案件中发现线索。二要主动深入到市域各行政执法部门、厂矿企事业单位,主动与安监、工商、税务、土地等行政执法部门加强联系,不断扩大信息来源和案件线索来源。在与行政执法部门加强联系的同时,深入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加强监督检查,并在适当的时候召开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部门的联席会议,做到相互配合、互通情况,注重排查行政执法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职务犯罪线索和案件。三要加强与人大、政协的联系,收集对各部门的检查、评议中发现的情况并进行分析,从中了解相关案件线索,形成协调配合机制,同时要适时介入重大安全事故,注重排查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案件。四要对案件线索进行严格审核。建立严格的案源及线索审核制度,把握政策法律界限,正确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一罪与数罪的界限,做到准确评估、及时预警、有效处置。
      二是落实“3425”要求,加大办案力度。一要根据省院反渎局2014年工作要点的要求和全省检察机关反渎工作会议上提出加强反渎工作的“3425”要求,进一步强化对干警信息技术的实战应用能力,充分运用网络信息平台提升侦查活动科技含量,并加强与本院各部门及市院、省院的联系,落实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件材料同步审查、情况通报等制度。同时,与公安、法院、国税、地税、工商等司法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案件协查、共同预防和监督配合的工作制度。二要集中开展“两个专项”行动,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努力拓展查办渎职侵权案件新领域,紧紧围绕“三农”、教育、就业、住房、水利、社会保障、征地拆迁、生态环境、医疗医药、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执法司法等重点领域和环节,集中开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三要结合全市实际情况,确定社会反映强烈、举报线索集中的行业,系统进行集中查办,严肃查处大案要案以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同时要突出办案重点,提高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努力推动反渎办案工作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