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公安局协同市工商局等行政执法单位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服务活动

14.05.2015  16:21

  按照全市统一安排部署,金昌市公安局协同市工商局等11个行政执单位和市直部门于3月15日在镍都大厦广场进行了主题为“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的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服务活动。市人大副主任彭仪、市政府副市长盛云峰、市政协副主席亢万柏,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工商局、市农牧局等行政执法单位领导及市公安局副局长弭善庆同志参加活动。

        活动表彰了金昌市2013年诚信单位,展示了假冒伪劣商品实物,向社会民众宣讲了识别假冒伪劣商品常识,现场受理消费者申(投)诉,销毁了行政执法单位查获的影响市民生命健康的烟酒类、食品类假冒伪劣商品3769件(袋、盒)。公安经侦民警结合工作职能向广大市民宣传了打击假冒伪劣犯罪法律法规和识假防骗常识,展示了公安机关打击假冒伪劣犯罪工作中查缴的假币、假发票、伪劣饮料、伪劣种子、假冒注册商标标识,发放了金昌市公安局打击假冒伪劣犯罪举报联系卡,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打击行动,共同维护广大市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