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出台旅游优惠奖励办法 鼓励旅行社“引客入金”

10.07.2014  14:38

   中国甘肃网7月10日讯 (记者 高晶)记者从金昌市旅游局9日晚召开的旅游宣传推介会上获悉,金昌市为鼓励游客来金旅游,出台优惠奖励办法,规定对组织游客来金旅游的旅行社给予每人(次)10元的奖励。

  《金昌市鼓励旅行社“引客入金”旅游奖励办法》规定,金昌市各旅行社和客源地旅行社组织游客乘坐北京、西安、兰州、嘉峪关、敦煌至金昌的航班在金昌各景区(点)旅游,并在指定饭店住宿1日以上,游客在10人以内的按照实际购买机票价格的60%进行补贴,游客在10人以上的按照实际购买机票价格的70%进行补贴,上述游客乘坐金昌金川机场航班离开的,按照以上标准的50%予以补贴。

  此外,还规定对组织游客来金旅游的旅行社给予每人(次)10元的奖励。对市外自驾车来金旅游、并在指定饭店住宿1日以上的游客,自驾车在10台以内的每台车补贴150元,10台车以上的每台车补贴200元。

  对酒泉,嘉峪关,张掖,武威及内蒙古阿拉善蒙右旗旅行社组团来金旅游,并在指定饭店住宿1日以上的,补助游客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长途汽车或列车)的单程车票;对酒泉、嘉峪关两市旅行社组团乘坐直达航班的,在原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再提高10个百分点。

  游客携带身份证、交通票据(行程单、过路费票据)、住宿发票即可到指定代理点办理补贴。

  金昌市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补贴落到实处。补贴标准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