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出台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

29.09.2016  13:09

  近日,金昌市制定出台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健全应急机制,确保公众健康和农业产业安全。

  为进一步规范和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金昌市要求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发布有关农产品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监测信息。同时,根据监测信息,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规律和特点,分析其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做好预警、预防工作,并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报告制度。预案要求,突发事件发生后,事件现场有关单位和人员应立即向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按规定向当地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和当地政府报告,并逐级上报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办公室。突发事件发生地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办公室应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上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办公室做出初次报告,根据事件处理的进程或上级的要求随时做出阶段报告,在事件处理结束后10日内做出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