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川区预防职务犯罪“进机关”活动正式启动

13.02.2015  13:25

        2月5日下午,在金川区廉政讲座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金川区检察院预防科长石丽云以“依法治国我先行——预防职务犯罪‘进机关’爱岗敬业,严防渎职失职行为”为主题的专题讲座,以及《甘肃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金川区“依法治国我先行”预防职务犯罪“进机关”实施方案》的下发,标志着金川区“依法治国我先行”预防职务犯罪“进机关”活动正式启动。
        据悉,该活动是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推动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深入开展,推动金川区各机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积极、主动参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一步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提高用法治方法和法治思维办事能力,营造风清气正、廉洁高效、务实为民的廉政氛围,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石丽云同志结合路检调研金昌检察工作讲话精神,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专门进行预防要求,通过列举实例、通报典型等方式开展专题讲座,重点对渎职犯罪的构成、表现形式进行了详细介绍,对渎职犯罪心理从八方面进行了深层次分析,并就预防渎职犯罪从破除思想认识上的错误心态、严格遵守规则制度、工作认真负责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在会上,区委常委、纪委书记胡艳芬指出,石丽云科长的讲座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对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党风廉政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与会机关干部要充分认识到,渎职侵权行为不仅损害人民群众的权益,更严重影响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在全区开展“依法治国、我先行”预防职务犯罪“进机关”活动十分有必要。同时,胡艳芬书记要求金川区检察院要围绕全省党政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先进单位”评选办法,在全区党组机关选好预防职务犯罪先进示范点,以点带面,把预防职务犯罪进机关活动抓实抓好;与会干部要以此次会议为契机,配合开展“金川区‘依法治国我先行’预防职务犯罪‘进机关’活动”,进一步树立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廉洁用权的廉政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使党风廉政建设常抓不懈,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