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川区院:让检察工作在阳光下进行

12.01.2016  11:50

      为进一步推进“阳光检察”工作,坚持对拟不起诉、等案件公开审查制度,从而保证公诉案件质量。1月11日上午,金川区院公诉部门组织了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对三起故意伤害案进行了案件公开审查。
      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邀请了部分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侦查机关办案民警、被害人、律师等部门人员参加,并传唤犯罪嫌疑人到会参加听证。听证会上,采取座谈发言的方式,对三件拟不起诉案件逐案进行听证。听证会由公诉部门负责人主持,公诉部门案件承办人汇报了案件事实和证据情况,主持人向犯罪嫌疑人发问,核实事实证据情况,并征求了受害人、辩护律师的意见。随后公安机关办案民警、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等发表了意见与认识。到会的社会各界代表均同意检察院对三起案件犯罪嫌疑人做出拟不起诉决定。大家一致认为,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好,能及时进行赔偿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
        公开审查听证会的召开,赋予嫌疑人、受害人充分的知情权和发言权,让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拉近了普通群众与检察机关的距离,让当事人切身感受司法公开、公正和公平,对维护社会和谐将起到积极作用。从加强自身监督和外部监督,促进公正、廉洁、文明、规范和理性执法的角度来讲,拟不起诉案件听取社会各界代表的意见具有了重大意义和较大作用。在听证过程中充分听取了各方面意见,确保了案件的程序合法性和公正性,进一步保障了案件的质量,赢得了社会各界的信任,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