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抓细抓小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09.02.2017  17:15

  2016年,金塔县纪委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强化党内监督,充分运用“四种形态”,抓细抓小,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助推全县良好政治生态的形成。

  金塔县纪委积极协助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促全县分层建立主体责任清单、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廉政承诺书。先后向县委提交涉及主体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制度建设等方面的提案17项,确保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同时,强化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深入推进“三转”,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主业主责,完成内设机构调整改革,监督执纪机构和人员在75%以上,理顺工作关系、规范了日常管理,使更多力量聚焦监督执纪。

  按照“四种形态”要求规范执纪审查,坚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运用“四种形态”抓好问责惩处,做到宽严相济、治病救人。2016年全年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48件,梳理排查问题线索67件,办结134件,立案36件,整改问题97个,诫勉谈话31人,批评教育和提醒谈话65人次,为86名干部澄清事实。同时,以“发现问题、传导压力、形成震慑”为主线,制定巡察工作方案,分两轮对10个乡镇及86个行政村集中巡察,共开展个别谈话3537人次,受理来信来访81件(次),收集问题995个,梳理问题线索25个。实现乡村巡察全覆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通讯员陈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