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金塔县多措加强森林资源源头管理

11.07.2016  22:09
    为对森林资源实施有效的管理,维护林区秩序稳定,酒泉市金塔县林业局采取五项措施加强森林资源源头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保护管理。对生态公益林进行加强管理,禁止一切破坏行为;凡涉及到破坏生态公益林的案件,一律从重从快查处;时刻掌握林区治安新情况,适时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
    二是规范采伐管理。坚持凭证采伐、限额管理、分级审批。林木一律实行凭证采伐,限额管理;采伐证的审批实行县、乡镇、村组分级审批,专人管理。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在授权权限内依法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同时,建立林木采伐登记备案制度;坚持限额采伐制度;做好采伐档案管理;乡镇与村签定好森林资源保护责任书。
    三是发挥站所作用。基层护林站是保护森林资源的主体,各站护林员和各村组兼职护林员经常性地深入辖区田间地块,巡林护林,对发现的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立即上报森林公安分局,公安民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处理。
    四是以法律为准绳。对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一定要立为刑事案件依法查处,坚决杜绝以罚代刑、降格处理,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案件,不管涉及到哪个部门哪个人,都要一查到底,决不手软。
    五是加大宣传力度。依靠广大群众,调动群众爱绿、护绿的积极性,使广大农民群众自觉投身于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当中。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监督的力量,对一些查处难度大、阻力大、地方保护严重、久拖难决的案件进行曝光,促进案件的顺利查处。(酒泉市林业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