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病费用超出家庭负担可申请救助

18.06.2015  03:48

    据新华网消息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意见的通知》,6月17日,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徐华副司长、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医疗保障处姜宇处长、中国卫生经济学会张振忠副会长接受中国政府网和《新华访谈》联合专访,解读大病医疗救助。

    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徐华副司长说,过去医疗救助开始实施时,主要是针对重点对象,就是传统的救助对象,主要是对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等。从现有救助制度来看,临时救助在对象上是一个突破,就是扩展到所有符合条件的居民。将来,不管是什么身份,是不是低保或者低收入家庭身份,只要得了重病,产生的费用超出了家庭负担能力,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都可以来申请大病救助。